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人数:
1.重症医学科护理员1名;
2.急诊医学科护理员2名;
3.总务科电工1名。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由第三方云南福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代为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三) 工资待遇
1.护理员:基本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综合绩效2500元;
2.电工:基本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综合绩效(根据工作量化考核情况发放)。
(四)工作地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
二、招聘条件
(一)重症医学科护理员基本条件
1.年龄25-4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时),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相关资格证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急诊医学科护理员基本条件
1.年龄20-4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时),初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总务科电工基本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水电维护、维修工作,具有电工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
3.善于沟通协调,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5.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文章末尾二维码,查看岗位详情,点击“立即投递”,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报名。
本次招聘由云南聚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核
由招聘单位云南聚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共同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体检及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录用
报名人员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由云南聚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5187992285 云南聚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691-2139022(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人事科)
五、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691-2123013(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5号楼14层纪检监察科办公室
六、未尽事宜,由州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七、医院简介
详见医院官网:http://www.xsbnzyy.cn
请微信扫描或识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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