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 人员公告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人数、具体报名条件及工资待遇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招聘岗位、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详见上表,确保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7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2.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到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医疗养护大楼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3.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原件。
(三)报名要求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后进行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
(二)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200分,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网站http://shfl.km.org.cn/
公示5个工作日。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四)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网http://shfl.km.org.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网站http://shfl.km.org.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301637 监督电话:0871-68301391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1OV0Rq9fjrdKsCwVBzY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