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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   阅读:1707 次  日期:2021-08-13 17: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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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5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坦洲镇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2020年、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凡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需签订有关协议),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6)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络报名及网络资格审核确认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网络报名和网络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从8月10日起至8月26日17:30,应聘者请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到报考岗位指定电子邮箱(附件4,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提交材料:①《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由本人签名);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④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⑥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科研与学术材料、个人获奖证书、干部任职经历、特长、奖学金等佐证材料等,这类证明材料限10项以内);⑦2—3分钟可体现报考本人个人专业素养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仪态和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格式:MP4、AVI、MPEG,视频大小限制在20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应聘岗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报名首日止。

(5)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

(6)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7)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8)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9)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员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政治面貌、实践工作经历、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励、科研论文及特长等情况,以及道德素养、心理素质、沟通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等情况,综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拟聘人数的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提供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的材料原件),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无生授课和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授课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备课,授课时间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4.考生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5.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中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名单。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方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方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6219005

监督投诉电话:0760-86213712

附件:1.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

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资料邮箱情况表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1.附件1: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docx

2.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4.附件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中小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资料邮箱情况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zstzz/gkmlpt/content/1/1978/post_1978252.html#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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