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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顺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公告(第二批)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26762 次  日期:2021-07-23 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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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公告(第二批)

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一简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安顺市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告(第二批),拟于近期开展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和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安顺市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招录简章》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须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

3、体检不合格考生接到电话通知后,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对体检结论无异议。

4、因妊娠期体检暂未出具结论的考生,进行考察,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安顺市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0851-3328335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安顺市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107/t20210723_69215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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