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兴化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社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能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民政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办事处(英武南路50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昭阳街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
(6)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等;
(7)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8)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兴化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三)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其基本工资按照社区相应岗位等级的80%发放。新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社区工作满3年。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同期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到期后不再续聘。
四、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组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兴化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16503 (兴化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0523-80516529(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附件:
兴化市民政局
2020月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xinghua.gov.cn/art/2020/11/19/art_48708_2841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