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广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18年华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
根据《2018年广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规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一。
二、体检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2018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依次确定了4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三)报到和体检
2018年7月7日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准时到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1室(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18号)报到,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6.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26-4690530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