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管理职员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职员、辅导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管理职员按照具体岗位招聘,招聘名额共15个,具体岗位及特殊要求见附件1。
本年度辅导员不区分具体岗位,其中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招聘名额共16个、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名额共3个,岗位及特殊要求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管理职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六)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人事处在校园网主页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占用学校事业编制。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60
人 事 处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