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7〕5113号),2018年我区拟遴选80名左右西部项目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及选派对象
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重点选派人文社会科学类、工业与能源、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制造与材料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医学药学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等学科。选派对象为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科研、技术、管理等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各申请类别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选派30人左右,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与国外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有合作科研项目的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医疗机构推荐成员以科研团队方式,作为访学和短期工作分组或分批派出(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博士后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高级研究学者:选派3人左右,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②两江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③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3、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选派20人左右,留学期限3个月,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大学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具有5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计划于2019年承担初三、高三教学工作的教师,如不能保证2019年任意时间派出,建议暂缓申请。
4、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子项目:选拔5人左右,留学期限3个月,2018年研修专业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仅接受上述专业方向人员申报,其他专业方向人员请关注以后年度选派计划。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5、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选派6人左右,留学期限6个月,申请人应为各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6、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选派5人左右,留学期限6个月,申请人应为各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暂不能申报此项目的专业学科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子项目:选派10人左右,留学期限6个月,申请人应为高校及高职院校从事理、工、高职管理三个专业方向的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各校推荐的每个专业方向申报人数不少于3人,并于2018年1月4日前将该子项目申报人员名单报送教育厅。
(二)邀请函及外语条件说明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需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申请时须提交由外方教授或邀请单位签发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留学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邀请函应明确: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申请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项目人员无须提供国外邀请函,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国外留学单位。
申报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且有一定外语基础的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此部分人员录取后须参加由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达标后方可派出。
三、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网上报名后参加由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初审、终审后确定录取。
中学英语教师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项目、高校英语教师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教师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5日,4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应于网报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附件3)于1月15日前提交至自治区教育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5日,申请人须于4月15日前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人需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内容输入word文档发送至nxjytguojich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与派出管理
(一)经费管理
1、西部项目录取的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60%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20%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另外20%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单位承担部分严禁向留学人员摊派。
2、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西部项目被录取人员各单位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采取如下公式计算: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录取总月数×核算当天汇率+1.8万元国际旅费)×20%
(二)派出管理
留学国别按申请人填报的国别评审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更改,不受理变更留学单位或留学期限的申请。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建档立卡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8年起开展留学人员建档立卡工作。各派员单位要为派出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附件5),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派出前对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派出后要求定期提交留学报告并做出评价,回国后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单位或院系领导作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各派员单位要于2018年7月底和2019年1月底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单位建档立卡情况及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汇总提交至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公派留学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紧跟国际前沿、缩短与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差距和开展国际教育交流的重要渠道。“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实施,对落实“开放宁夏”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教学、科研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和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利用国家公派留学渠道加快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我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有关西部项目及各子项目申报指南、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材料、派出手续办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的“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联系人:梁彩梅 联系电话:0951-6023073
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