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服务期限协议(一)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57 次  日期:2017-06-15 09:31:3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服务期限协议(一)”,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服务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关系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通过服务期 限协议,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 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 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科技之科技史(二十七)
下一篇: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服务期限协议(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