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65 次  日期:2017-06-02 09:12:3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灵魂,也是宪法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曾经多次涉及到该考点,但考题并不是特别难。为了更好地让大家掌握该知识点,现在将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梳理一下。

我国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罪行相当原则: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相关考题:

1、(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行相当原则

D、合法、合理原则

本题答案:D。刑法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行相当原则。

2、(单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行相当原则

D、以法律为核心原则

本题答案:A。罪刑法定原则指的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句话体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3、(判断)“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体现了刑法的罪刑相当原则。

本题答案:正确。犯罪社会危害性以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这句话体现了罪刑相当原则。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公基常识:二十四节气那些事儿
下一篇:事业单位考试-代位继承考点辨析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