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报的岗位要求是“2010—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的岗位,但是我在一个单位打工(属于临时工性质),签了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备了案。但我的就业登记证是我拿着,上面是空白的,没有接受单位签字。而且档案还寄存在人事局,党组织关系也还寄存在学校。我这种情况算是就业吗?还符不符合“2010—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要求?
回复:你好,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登记证作为未就业证明。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 →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各类问题网友互动交流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294 次 日期:2012-06-18 20:29:48 |
上一篇:灵活就业登记表如何开? 下一篇:公务员面试问题?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公务员考试“未就业”问题?急急?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各类问题网友互动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