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档案存放在我们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我是去年毕业的,但是我的就业登记证是我自己拿着,接收单位那一栏也没有任何单位签字盖章,这样的情况,我用就业登记证就可以证明未就业了吗?是否还需要去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机构开具未就业证明?谢谢老师
回复:可以。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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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209 次 日期:2012-06-17 17: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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