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明人社〔2017〕94号文件通知,经三明市中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确认,我区林玲等5位同志取得中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 林玲 姚琦 周晓颖
三明市第十一中学 林升
三明市实验中学 郑新贤
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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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512 次 日期:2017-03-13 10: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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