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及增考合格证明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网   阅读:1180 次  日期:2012-05-25 16:16:19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及增考合格证明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11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2012年5月30日至6月21日(期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窗口领取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代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证手续。 (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留底备查)。

五、注意事项

报名发证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并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南通市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安排通知
下一篇:2012年度梅州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及增考合格证明的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