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长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或长丰县教体局提出。
专技科电话:(0551)—66671464
长丰县教体局:(0551)—66671331
通讯地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
邮 编:231100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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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丰县劳动保障网 阅读:1485 次 日期:2016-12-22 15: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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