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新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3、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 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张;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据的本人及近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3张。已就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司法系统工作岗位经历的临聘人员应提供在司法系统工作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