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吏》
年代: 元 作者: 杨维桢
法吏本止虐,非以虐为屠。
仁君除肉刑,仁吏泣丹书。
况以私怒逞,锻炼及非辜。
冥理绝好还,天网元费疏。
怀哉沈姆诫,可但俱焚如。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范文|应用文 → 诗词名句鉴赏 → 古诗大全 → 元代 |
来源:易贤网 阅读:742 次 日期:2016-12-13 15:05:54 |
上一篇:乌夜啼·茏葱高树青门西 下一篇:览古四十二首 其一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法吏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元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