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宁城县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方案》和《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为做好宁城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编制总量允许并尚有一定余额;
2、单位空编、岗位空缺、单位急需、专业对口;
3、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正式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招聘计划
宁城高级中学、八里罕中学、宁城蒙古族中学、宁城县职教中心四所高中,按不同专业类别,总计招聘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10日)
2、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宁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76-4230070
3、报名所持证件资料:
(1)应届生持高校研究生院开据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档案。
(3)报考宁城县职教中心信息技术、汽车专业、医护专业、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学前教育、艺术专业类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档案。
﹙4﹚每位报考者须交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5)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填报,不得兼报。
5、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方式
1、本次招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免笔试。
2、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和人数确定具体试讲时间。
3、试讲在封闭试场中,由评委当场评分。试讲分数满分为100分,70分为及格。试讲人员按所报类别分别讲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的内容。
4、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试讲顺序。
六、成绩评定
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以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分数低于及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
1、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聘用,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考试舞弊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同时聘用。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签定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