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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通州自考办下半年毕业审定工作通知

来源: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阅读:5090 次  日期:2016-12-02 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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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毕业审定工作布置

2016年12月8日12时至12日12时申报。2016年12月8日12时至16日12时缴费。网上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4日到通州区自考办现场审核。申请毕业并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月14日到通州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领取毕业证书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毕业申报凭单。

二、毕业系统介绍

1、系统自动审核,对于无补录课程、无信息变更的考生,系统自动予以通过。不再要求考生到现场初审。

2、网上缴费,考生初审通过后,直接在系统中缴纳毕业审定费用。

3、网上提交前置学历。提交方式为:考生在系统中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并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如前置学历信息跟考生现在的状况相比有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县现场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

4、本次毕业申报中,符合毕业条件可以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申报完成时会得到提示,提示考生“审核中,请在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24小时后考生登录系统可以看到自己的初审结果。在这24个小时中,由技术人员在后台对考生情况进行核对。避免因系统初次使用,导致在成绩提取等方面出现问题。如果没有问题,这个提示会在申报开始3、4天后取消。

5、毕业申报结束后,考生必须打印毕业申报凭单。

6. 毕业初审时,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到区县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 (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本期不能办理毕业。

通州区自考办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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