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3)面试按招聘岗位划分,由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不少于7人。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
(5)笔试总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