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兴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于楼等48名同志已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李维宏等50名同志已具备乡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徐美英等30名同志直接认定为乡村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泰兴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87662686)或与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电话:86606582、86606581)。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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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869 次 日期:2016-11-21 11: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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