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面试、考察合格现将拟调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7日(不含双休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
通讯地址(邮编):屏山县行政中心办公楼1号楼三楼A0305(645350)
电 话:0831-5700223 联系人:唐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4.调动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人事调配规定。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名单(一)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 1 | 周燕 | 女 | 19850521 | 红河学院 | 财务管理 | 本科 |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工作员 | 新市镇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