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试用事项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12 次  日期:2016-11-04 17:23:1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试用事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聘用事项
下一篇: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其它事项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试用事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