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招考职位属区属事业单位控员内工作人员,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薪酬福利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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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116 次 日期:2016-11-03 16: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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