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2、聘用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