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区社区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面社会公示5天。招选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区纪委监督电话:12388;
区委组织部举报投诉话:12380-1;
区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2022635。
三、岗位选择
经考察拟确定为社区工作者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街道(职位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由街道分配到社区工作岗位,按程序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