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选对象
内江市市中区6个街道范围内(经开区除外)的非农业常住人口。
(二)招选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
4、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
5、工作务实,热爱社区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能力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操作程序的工作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以及受过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4、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党性观念差,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做党分配的工作的中共党员;
6、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