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过公开发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及考评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日至5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具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200446
附:拟聘编外人员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用人部门 | 聘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高 | 文化程度 | 备注 |
| 1 |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 特警 | 李骁健 | 男 | 1992.2 | 184CM | 高中 | 成都空军部队退役 |
| 2 | 特警 | 张芸 | 女 | 1996.7 | 172CM | 大专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