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招聘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