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二)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三)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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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917 次 日期:2016-10-13 17: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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