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政府法制网www.gzlo.gov.cn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2、首次合同聘用时间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人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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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796 次 日期:2016-10-13 14:5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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