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任职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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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816 次 日期:2016-10-12 1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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