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2),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委托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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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贤网 阅读:1333 次 日期:2016-10-09 1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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