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关于体检考察

来源:易贤网   阅读:1312 次  日期:2016-08-26 17:22:3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关于体检考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的排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的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38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取的依据。

确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均将在招录专栏公布。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不再重新确定或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取的、在公示前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内容
下一篇: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注意事项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关于体检考察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