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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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03 次 日期:2016-08-08 15: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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