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
2、笔试。经资格审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5、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按组织人事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