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笔试后2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4号楼405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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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901 次 日期:2016-07-20 14: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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