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整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现将调整部分招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报名情况,有2个岗位需要调减招聘名额,共调减招聘名额2个(附件1);有2个岗位将取消招聘,共取消招聘名额2个(附件2)。
二、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6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广元市朝天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楼413室,0839—862183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