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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6年法学专业介绍

来源: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   阅读:1277 次  日期:2016-06-30 1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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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科评估中排名第21位。辽宁大学法学院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

基地和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

法学院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开设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诉讼法学六个专业),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创新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3人,讲师8人,另有专职实验教辅2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9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87.5%,获得博士学位者比例为66.1%,有海外(含港澳台地区)留学或任教背景的教师23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41%。

教师中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会长均为辽宁大学法学院教师。学院现聘任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导师133人。

法学院将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以法学实训教学为核心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校内依托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有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21个,已经和台湾、韩国等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协议,互派教师、学生交流学习。近五年,先后有66名毕业生被保送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厉莉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并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辽宁省首届大学生法治辩论赛中获得冠军,在十六届“外研社、亚马逊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华北赛区获一等奖及全国赛区三等奖,并连续两届在“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总决赛中获得第二名、连续两届在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英文)辩论赛中国区选拔赛中获得二等奖。共计52个项目获得“挑战杯”辽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三等奖。近三年,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过级率平均为40%。

在合作办学方面,依托法学院优质办学条件和师资资源,突出法学特色,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建设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在国际化办学方面,学院即将与美、英、日、韩等国家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为培养国际化高端法学人才打好基础。

法学

本专业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高素质法学应用型人才为导向,以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以创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并重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为手段,通过调整法学专业建设思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法学专业学科质量,将法学专业建设成为全国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全国司法系统急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培养基地。 通过特色专业的建设,使法学专业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努力向发达国家法学专业先进水平靠拢,为其他同类高校法学专业的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总论、债权法学、物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中国法制史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本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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