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专业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初试内容:形象面试、基本条件测试、舞蹈作品。
2、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
(1)舞蹈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技能技巧、动作模仿,占90%
(2)节奏 10%
注:伴奏音乐均采用CD光盘,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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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阅读:1292 次 日期:2012-01-11 16: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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