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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户籍办理说明录取通知书通知

来源:天津财经大学网   阅读:1289 次  日期:2016-06-17 18:04:1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天津财经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户籍办理说明录取通知书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凡被我校录取为2016级的博士研究生请于6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B座102)领取录取通知书,为避免通知书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外地新生可代领。须持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校将于6月24日将外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以挂号信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

2.录取方式为定向的新生下载定向协议(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6月22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新生请于6月22日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出),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00222,电话022-88186371。

3.非定向新生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或邮寄,新生自行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6年7月2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或开学报到时自带(切勿私自拆封档案)。

4.非定向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党组织关系。外埠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本市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开至9月底。

5.新生请于8月中下旬登陆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时间及相关报到事宜。

6.新生请于8月25日之前登陆http://121.193.151.41 进行缴费,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6个0,也可参看天津财经大学财务处主页-服务指南-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学生操作指南。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户籍办理说明(研究生新生)

博士定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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