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阅读:909 次 日期:2016-06-02 12: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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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
资格复审时间 |
2016年6月6日(周一)上午9点—12:00;下午14:30—17:30 |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13楼会议室(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3楼,水果湖省政协对面);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或4号线到洪山广场,转343路公交车桃山村站下车即到。 |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
一、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于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
其他事项 |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
联系电话 |
87895530 |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2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招录单位(盖章):省卫生计生委 |
序号 |
招录机关 |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录计划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 |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
综合知识测试 |
笔试折算分 |
笔试排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 |
2001107001 |
1 |
邬延 |
102420117626 |
66.4 |
78.5 |
|
|
35.9225 |
1 |
河南省光山县晏河乡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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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 |
2001107001 |
1 |
王世明 |
102423702813 |
62.4 |
76.5 |
|
|
34.3725 |
2 |
湖北省(武汉)辉瑞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 |
2001107001 |
1 |
张芳 |
102425001824 |
66.4 |
71 |
|
|
34.2355 |
3 |
湖南省岳阳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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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 3、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 4、遴选选调生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笔试折算分) 5、其他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