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受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下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派遣至云浮公积金中心(含各管理部)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职数
| 序号 | 机关(管理部)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 1 | 市中心机关 | 具有计算机、软件管理、法律、金融、财会等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 | 3 | |
| 2 | 新兴管理部 | 2 | ||
| 3 | 郁南管理部 | 1 | ||
| 4 | 云安管理部 | 1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愿意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具有当地户口或有直系亲属在当地居住者优先。
(三)学历专业要求: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软件管理、法律、金融、经济、行政管理、财会、文秘专业毕业生。
(四)其他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地址:云浮市区河南东路146号汇龙大厦三楼,咨询电话:0766-8913133)。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
三、考试: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初试: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由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在报名环节时对各岗位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结束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
(二)复试:根据报考岗位特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对法律法规、服务行业、服务态度等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以及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择优录取。
四、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到云浮市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管理部工作。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试用期人员工资:大专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云浮公积金中心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执行,并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待遇。
七、报名表见附件。
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