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我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二、资格审核范围
我市招录职位中,除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类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位中的网络安全管理类职位,须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宜请在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按要求,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资格审核人员为按招考职位比例、笔试成绩合格排名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请考生自行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职位名次。
三、资格审核安排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安排,请考生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约定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2)。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与招录单位联系提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可以提前,但不得推迟。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详见附件2。
(三)请拟入围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了电话号码的请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审核,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办现场审核的授权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交招录单位留存。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附件1)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可从报考相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各职位未确定为拟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递补资格。如超过资格审核时间仍未能进行资格审核的,不再递补。
四、体能测评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拟入围面试考生须于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在中山市东区兴中体育场(兴中道28号)西门门口集中进行体能测评。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体能测评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敬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发布的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