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纪委监察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主要从事纪检办案工作,适合男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2014年5月17日以前正式录用且已转正定级(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黄岩区纪委干部室报名(地址: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1015室,联系电话:84120556)。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具体事项也可查询黄岩廉政网(qjw.zjhy.gov.cn)、黄岩人才网(www.hyrc.gov.cn)、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三、选调方法、程序
1、资格审查。我委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
2、笔试。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委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聘用的依据,不涉及其他。
5、根据考试、考察结果,以及岗位匹配性,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员。
6、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
台州市黄岩区监察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