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一队:浙江煤炭地质局下属三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煤炭地质勘查、地质钻探和地质科研工作,同时为地方和社会服务开展水文地质勘查、矿山储量核查、矿业权核查、地热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收集分析管理与开发、地质技术研究推广、矿山测量与地籍测量、铸件及加工、建筑基础工程施工等业务。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地点随所承接项目而定,目前主要在浙江、江苏、安徽等省。
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二队:浙江煤炭地质局下属三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地质测绘;地质勘探工程;环境、灾害地质勘查与施工;地形测量、矿山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土地勘测定界、日常地籍变更调查等工作。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地点随所承接项目而定,目前主要在浙江省内各地市。
浙江煤炭地质勘查院:浙江煤炭地质局下属三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专业从事煤质分析、生态地球化学分析、矿物分析、水质分析、地质勘探、工程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科学研究等工作。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瓶窑镇。
招聘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暂不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各1人。
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照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通过邮寄方式向招聘单位报名,并提供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成绩记录[由毕业学校盖章确认],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邮寄时,请务必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应聘”,报名时间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可同时将报名材料发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以备查询。各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视情况报省人力社保厅同意后,按各岗位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相关变动情况将在局网站上公布。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初定于6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的4个岗位因主要从事野外地质或技术工作,若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低于10人,将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籍,不区分岗位)。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公布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和留学归国人员申办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及在校成绩记录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原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煤炭地质局网站(http://zj.ccgc.cn,人力资源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煤炭地质局(审计监察处):0571-8647855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一队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三天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72-2359387
邮编:313004
Email:285091811@qq.com
2、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二队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南路洪坞桥头东二队大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3532004
Email:1023649202@qq.com
3、浙江煤炭地质勘查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瓶窑镇何家埠(地质队北山)人力资源部
邮编:311115
联系电话:0571-88589430
Email:824868910@qq.com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