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招收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招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93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
3、性别不限;
4、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湖里户籍优先聘用);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发布公告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7、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卫生管理类、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学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优先聘用);
专业类别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的分类执行;
8、各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厦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最终考核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截止报名时间,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厦门市人才市场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携带:⑴填写签署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⑵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非全日制学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档备查);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也可直接下载填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现场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准予报名。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查后,短信通知符合进入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经现场考官根据面试情况评分后汇总,根据过合格线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最终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确认。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与待遇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3、首期合同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4、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处理。本次招聘公告由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2-6031578。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