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县级公安局工作已满三年能视为现单位两年工作经历?
答:可以。以本人人事关系是否变动为准,凡人事关系没有变动仅在本单位内部交流的可以视作连续任职。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选调及遴选公务员 → 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遴选公务员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62 次 日期:2016-03-02 16:53:01 |
上一篇: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省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人民警察能否报考? 下一篇:浙江省市属开发区公务员能否报考?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在县级公安局工作已满三年能视为现单位两年工作经历?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遴选公务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