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三门县纪委决定面向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编制工作人员若干名,安排到三门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纪执法相关专业和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后出生);有中层任职经历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5日后出生)。经严格审定,特别优秀的干部年龄酌情放宽。
5、进入公务员队伍满3年(其中在镇、街道工作的需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无其他不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情形。
二、选调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经过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地点:三门县纪委干部室(县政府大楼九楼907室,联系电话:83328591)。
所需材料:(1)《中共三门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4)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书和资料等。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以中共三门县纪委解释为准。
中共三门县纪委
三门县监察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