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阅读:917 次  日期:2016-02-24 09:04:4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经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发布如下。

1、考生资格审查符合文件要求;

2、201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成绩达80分及以上(150分制);

3、政治理论科目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100分制);

4、专业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100分制);

5、在达到上述第1-4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专业考试各科目按一定比例合成专业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专业技能+20%专业知识),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品种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不超录,不补录。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下一篇: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的预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2025年湖北省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